宣汉明月江大桥路面坑洼,没设警示标志,导致轮胎损坏脚受伤,相关部门无人问津。
7.4日晚上十点多到十一点左右从宣汉南坝往达州方向行驶,路过明月江大桥中段,由于路面有坑洼,未设立警示牌和警示标志,导致车辆左前胎轮胎损坏左脚崴了,轮胎没法修补,只能更换新轮胎,事发第一时间报警通知了交警,第二天也拨打了12345登记,给出的是修路单位联系我,修路单位给出的是路现在正在修复,至于轮胎受损只相应补贴100到200,我不满意这个答案,我的是235.19型号轮胎,自己花1000,脚受伤不说了,轮胎1000应该难道不应该给我吗?
还真是笑话,让我走师法程序,请律师要花3000,一个轮胎1000,好多车都遭了,只是敢怒不敢言,都是自认倒霉,难道就没有管老百姓死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