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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210国道升级改造赔偿我家并没有得到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关于210国道升级改造占用土地禾苗费,社保都未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强行施工,我家的土地并未丈量,经村社处理就用土地确权证上面的面积进行陪付,确权证有误,后又经政府调查把土地确权证改正,到现在还未得到解决。我们拥有这块土地的土地确权证,可陪付时确从原来的0.69亩的陪付变成了0.19亩我们家表示不服在省巡视组表示诉求,经调查确定该田地是我家的,并开据了证明。可是上面的陪付并没落实。禾苗费在社长那儿并没有下发给我家。

        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提出诉求,希望政府能够出面给我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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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川区赵家镇 LV1 路人
    20楼
    本帖最后由 达川区赵家镇 于 2025-1-16 11:15 编辑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国道210线达州过境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设占用您家耕地的具体位置为石垭村3组“大脑壳田”。该地块于2020年7月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小田改大田),在2021年3月左右改造成功。改造完后您要求将分散的三块田(一块0.69亩,一块0.49亩、一块0.19亩)调整到一起方便耕种,并与临界群众达成的口头协议,调整完成后您打了界桩。2023年10月,国道210线达州过境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设,征拆丈量田地(大脑壳田),经丈量“大脑壳田”后,调整之前的土地要占完,调整后您的土地就只占1分多地。现您不认可前期调整田的事实,您要求按照土地确权证上的面积进行赔付,针对您的问题镇、村自2023年以来经过3次调解及走访原社长、村民代表及调查涉及划田的见证人进行调查取证,均陈述了您换田的事实与经过。2024年12月20日,镇政府组织信访办、征拆办、石垭村驻村工作组等相关部门再次与您当面沟通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相关的政策解释。
      如有疑惑,您可以向赵家镇人民政府咨询,联系电话:0818-3360032
                                 
                             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
    1-16 ·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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