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的工作人员就可以随便乱罚款吗?
本人2026年8月5日晚上19点多在达州市达川区汉兴大道把车停酒店门口被罚款,个人认为不应该,一没有影响交通,二没有影响行人过路,为什么就被罚款150元,难道你们为了创收就不择手段吗?
当时本人看见汉兴大道路边那时候很多人都乱停,本人考虑不能影响交通,不能违法。开到安全并且不影响行人的通行反而被罚款,那些停路上的还没有被罚,这是什么逻辑情况。本人实在不服和想不通,这个社会需要人性化管理,不是像你们这样该罚款的不处罚,不该罚的却乱罚,这样怎么让老百姓服你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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