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世纪隆超市要求员工工作期间上交手机的看法
首先,超市行业要求员工上班期间上交手机是不合理不人性化的要求,虽然并没有违法相关法律,但是这一点要求也是不合法的。根据相关资料的依据,
若一个公司行业符合以下条件是基于合理合法的:
若该公司的要求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则通常被认定为合法:
- 1.存在正当目的:如高风险作业(化工、机械加工)需避免手机干扰设备或引发安全事故,或涉密岗位需防止信息泄露。例如,在危险品车间,手机信号可能干扰仪器,此类要求具有合理性。
- 2. 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根据《劳动合同法》,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向员工公示。
- 3. 保障紧急联系权益:公司需提供替代通讯方式(如设置公共电话、指定紧急联系人),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被及时联系。例如,某公司在一个固定的地点设置应急电话,员工可在休息时间使用,此类安排符合法律要求。
那么作为一个超市并不存在以上三个条件合法合理要求员工工作期间上交手机,那么就是已经存在违法情形了。具体资料如下:
违法情形:无正当理由或程序违规
若该公司的要求存在以下情况,则可能违法:
- 1. 无合理依据:仅以“提高效率”“防止摸鱼”为由强制收手机,未说明具体必要性。例如,办公室文职岗位要求上交手机,却无法证明手机使用影响工作,此类要求可能侵犯员工通信自由权。
- 2. 制度未公示或未经民主程序:若公司未将手机管理制度告知员工,或未经过职工讨论直接强制执行,该制度不具备法律效力。
- 3. 未保障紧急联系:若员工因手机被收而无法接收紧急信息(如家人突发疾病),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例如,某员工因手机被收错过家人住院通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所以如上,世纪隆此举已经是违法的要求了,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而且现在作为通讯大时代,且不说什么工作消息都是通过手机微信通知,还要求第一时间回复,还有在卖场第一时间更新电子价签之类的,那么请问你们世纪隆的各位高层,你们真的有把员工当人看吗?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关爱员工优待员工?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学习胖改?还是说坐在高层的那个位置就已经忘了自己也是从基层一步一步爬上去的吗?就这一点来说,你们公司永远都是失败的!
另外,你们的违法要求不也应该一视同仁?某些店的经理科长或者储备干部在卖场随时拿着手机来来回回或者直接在卖场接打电话。真的有那么多的工作消息电话要随时在卖场处理吗?做不到一视同仁就不要只要求员工!
最后也请劳动监察部门引起重视!世纪隆此举已经是侵犯了员工的通信自由权!不合法也不合理!还请给一个满意的答复!
(资料来源于知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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