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朋友圈该被企业强制发朋友圈吗?合法权益如何维
我是一个在罗浮世纪隆隆超市工作的底层人员,拿着三千块的底薪,从事着孰食制品的加工及销售工作!由于个人微信没有发企业广告朋友圈昨日被罚款了,今日出了新规:昨天抽查企业文化朋友圈转发情况,是非常不美好的,下次抽查到,如果还是没有转发的,各位老板就请换人,表示你们都不认同世纪隆公司的企业文化理念,既然不认同,那也就没必要再在世纪隆上班,请各位老板务必传达你们的每一位员工,新招进来的家人务必要告知她们,不要下次抽查,还说不知道,我才来之类的话!这就是新规,强制个人微信发朋友圈不认同的就要求换人!这样的企业文化这就是从胖东学来的!努力辛苦的工作权利就没有了!该何去何从还有人来替我们这些底层人员说句公道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