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凭电子眼抓拍的几张模糊照片就断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在现场,这样做有依据吗?
2025年3月9日下午17点19分至21分之间,本人乘车在翰墨苑与书香雅筑之间内部道路与塔石路交叉口从副驾驶下车在门市上取了一个快递然后即上车离开,间隔时间约2分钟,期间车上有驾驶员和后排另外两名乘客在车上等我,车辆停靠时既没阻碍车辆通行,也没防碍行人通行,事后交警12123平台硬说我违规停放,且驾驶员不在现场,要罚款150元,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我很不理解,在平台上进行了申诉,还是判定我违规停放。请相关部门和广大网友帮我认真识别照片,怎么交警就认定驾驶员一定不在现场了呢?真有点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