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栋楼2个单元,每1个单元8层2户,共28户居民。我们这栋楼中老年人占大多数,且都是低收入人群,年纪大且有病的老年人上下楼很困难,有的老年人腿脚不方便的全靠家人背着上下楼看病。刚好国家有惠民措施鼓励旧房加装电梯,我们这栋楼有21户居民看到了希望,立即申请安装电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走流程,在规划编制中心公示期间,低层7户居民反对,规划编制中心没批准我们安装电梯的申请,并解释说按照 关于印发《达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的通知(达市住建发〔2022〕78号)的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有住户有异议必须协调无异议后方可出具方案审查意见。又经社区、街道多次协调以及想安电梯的人与反对安电梯的住户多次沟通,反对方要求赔偿太高,与反对方无法达成共识,安装电梯就此搁置。 2023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发布11个涉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典型案例,典型案例涉及江苏、四川、北京等多地。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陈宜芳:关于加装电梯的规则。加装电梯属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是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根据民法典第278条规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请问就因为少数人反对,无法安装电梯,导致大部分老年人上下楼困难,是否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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