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针对修建成南达万高铁征用土地及临时用地的政策在人民网留言里反映“咨询修铁路征地政策”的问题
就关于铁路征地后,涉及到村民土地与集体土地,村民土地上财产与集体土地上财产,这些是否该统一告示公布?征用土地是直接经济赔偿或者是购买社会保障?提出问题。
大竹县自然资源局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
收悉您在人民网留言里反映“咨询修铁路征地政策”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村民不了解租用和征用土地政策的问题
经调查项目开工前柏林镇组织正线和临时用地涉及村的村干部召开了成达万高铁先期开工点用地协调会,我局工作人员在会上对临时用地补偿和正线范围征地补偿政策均进行了传达,并对村干部提出的有关土地补偿的问题进行了政策解释。
(一)建设项目施工临时使用土地,使用期限为两年,占用耕地每年按统一年产值2040元/亩补偿,其他土地补偿标准减半。
(二)正线征地实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柏林镇在我县属第Ⅱ区片,征收农用地补偿标准为4.98万元/亩,其他土地补偿标准减半。
二、征用土地是直接经济赔偿或者是购买社会保障的问题
征用土地应安置人员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18〕59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文件规定,需纳入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名单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县自然资源局核定后,报县政府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衷心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经办人:杨艳 联系电话:
0818-5296059大竹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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