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凤凰山下看到住建局就上观南城物业合同等事项谈一点个看法:
1、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问题。上观南城前期永亦物业与四川广卫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就业委会成立时自行终止。介于在未新聘物业之前只是做为临时物业继续代为服务而已。待新聘物业确定后,根据业委会的通(告)知限定在60日内做好新旧物业交接工作后退场。
2、 上观南城业委会在招聘物业中存在所谓瑕疵问题:
一是新的物业公司公示不够的问题。据我所知,新物业公司中标公示已从8月15日前就公示了的,到现在多长时间了,怎么说公示时间不够呢?有据可查哟!
二是到主管部门备案的问题。社区、办事处和住建局一直认为上观南城业委会公开招标违规违法,强力打压留住现有永亦物业,矛盾激化,逐步升级,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业委会去交备案资料,住建局会备案吗?傻子都知道会是什么结果!
3、 住建、办事处联合出文撤销中标公示的问题。我在凤凰山下看过《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杨柳街道办达州市达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撤销上观南城B、C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示的决定》 ,只想问一下:办事处作为一级政府机构,有权作出这样的决定吗?法律法规哪条哪款明文规定的?只是想搭住建部门的船去行使本该无权行使的权力!关于撤销中标公示的这个决定,存在很多问题,据说业委会已委托律师走行政诉讼的程序了,谁是谁非翘首以盼哈!
作为主管部门对网民的回复恐怕是苍白无力之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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