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请你们耐心的看完:
我叫秦铭,是2018年6月进入达州西外优居房地产的,在国际新城优居店,同事们都对我很好,可能有的老同事认识我,我在今年2019年3月11日,下午两点过,上班时间,跟同事去罗浮广场对面那个工商银行陪成交的客户,办理二手房抵押手续,大概三点的样子,完事,骑车回店,不幸车子撞上了隔离桩,导致我左腿胫骨骨折,到现在八个月了,刚开始出事的时候老板的态度特别好,又是提水果看望,还给垫付了医药费,因为我上班期间一直也表现得不错,业绩也是比较可以的,从来不迟到早退。我们工资是属高原则,提成高于底薪就0底薪,只拿提成,休息这八个月,前面五个月我领的都是之前做单子的提成,只给我发了两个月底薪,我卧床养病期间老板还扣我两百块钱,名为招聘费(原因是我没有招人进来)。这个月,他已经停止给我发底薪不再管我了,可是我到现在都还是瘸着腿,上个月他把我从工作群里面踢出来,系统也跟我封了不让进。我去了劳动局认领工伤才知道,
原来老板,在我们进公司办入职的时候就给我们签了所谓的代理合同,(真实情况是,让我签字的时候直接催着签字,都来不及看内容,不是出事,我可能永远都不清楚还有代理合同的存在,代理合同说是一式两份,实际上并没有给我)我在优居每天早上八点四十五上班,晚上七点半下班,基本都是晚上八点才走,整整做了九个月,现在说我不是他的员工,说我上班没有时间限制,不参加培训,不服从管理,说我是兼职,只是利用优居平台卖房子,不产生劳动关系?
因为这份代理合同,我的工伤鉴定被中止,需要仲裁劳动关系,仲裁委员会让我自己去找我认为是劳动关系的证据,可是所有证据都在老板那里,我们明明有考勤的,说的是后勤部同事每天考勤,店长报监督是否迟到,我怎么会拿的到,工资也是老板的老婆兼任公司财务私人账号打卡的,这也不算??我好难,这个社会怎么了,我因工受伤,现在瘸着一只腿,没办法上班,断了我的底薪便无经济来源,后期的取钢板费用也是一笔钱,从哪里来,难不成把我逼死,逼我跳楼了才会相关部门出来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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